两个看似不相干的故事,一个讲的是加密货币,另一个讲的是银行,但它们其实都和反洗钱的限制有关。
在第一个故事里,《纽约时报》讲了一个事情,就是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因为银行认为他们在做一些冒险的事情,所以他们的银行账户被银行关了。在第二个故事里,美国政府提出了一项新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把那些使用了加密货币混合器的客户名单上报给政府。
一、反洗钱的限制就像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某种妥协,虽然这个妥协有点鸡肋,原因接下来我会告诉你
美国政府和它的各种执法部门有权利查看所有的银行记录,目的是为了打击犯罪。他们可以直接查看,也就是说不需要通过法官批准的标准程序。这是一种非常大的权力。为了平衡这个权力,政府和公民之间达成了一种妥协,限制了政府查看银行记录的权限。他们制定了一些关键的金融限额,只有超过这些限额的交易,政府才会进行监控。
政府查看你个人财务信息的最常见方式就是要求银行每次有人存取现金时,都要提交一份货币交易报告,或者叫CTR。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现金交易银行都要报告,只有超过10,000美元的交易,银行才需要提交报告。所以,如果你取出9,999美元,你的姓名和地址不会被报告给政府。但是,如果你取出10,001美元,你就会失去这个保护,你的信息将被报告给政府。
美国政府直接查看银行记录的做法可以追溯到1945年,当时的财政部长亨利·摩根索在战时,发出了一个行政命令,要求银行开始报告公众的货币存款和取款。这些被称为TCR-1的报告每个月都要发送给政府,报告中包括了现金的数量以及进行交易的人的身份信息。
摩根索提出这个报告的原因,是因为他想消除黑市。黑市是人们为了规避战时的配给计划而产生的。但是,虽然战争很快就结束了,配给也停止了,但是这种现金报告的做法却一直持续到了1950年代和1960年代,即使在和平时期,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可能是有问题的。
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叫做《银行保密法》的法案,这个法案要求银行把现金交易的详细信息记录下来,并提交给政府。多年以后,这个法案的内容被不断地扩充,比如在1994年,银行还被要求筛选出可疑的交易并提交报告。
虽然这样的法律可以帮助政府打击犯罪,但它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银行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做这些报告,这就导致了一些客户,特别是那些交易可能存在风险但又合法的客户,被银行关闭账户。另外,这也侵犯了公众的隐私权,因为政府可以直接获取银行记录,而无需提出合理的理由或搜查令。
在1970年代中期,这个法案首次被挑战,但最高法院的裁决却是,由于银行记录并无隐私权,因此《银行保密法》并未违反宪法。
这时,防止政府过度干预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设定一个反洗钱的门槛。这个门槛最初是由摩根索在1945年设定的,当时的金额是10,000美元。这个金额在1972年被再次确认,但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变过。
然而,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这个金额实际上已经被大大地削弱了。在《银行保密法》刚刚通过的时候,10,000美元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75,000美元。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日常现金交易都被纳入了报告的范围,这不仅意味着政府的监视范围扩大了,也导致了更多的银行账户被关闭。
1994年的时候,政府开始要求银行报告超过5,000美元的可疑活动,现在这个数目已经变成了10,000美元。由于通货膨胀,5,000美元实际上只值现在的一半,使得更多的普通交易也被标记为可疑。《时代》杂志指出,被标记为可疑的客户可能会被银行赶走,因为银行不希望处理可能带来麻烦的交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一次性增加这个报告的门槛,比如把它调整到15,000美元,然后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这样,只有超过这个金额的交易才会被标记为可疑,这就减少了普通交易被错误标记的可能。
二、加密混币的使用报告上报可能会让很多无辜的币圈用户躺枪
现在,让我们看看加密货币的情况。除了要求报告大金额交易和可疑活动,政府现在还要求报告关于加密货币”混币”的情况。混币就是把你的加密货币和别人的混在一起,这样就很难追踪到原来的交易了。政府认为这是洗钱的一种方式,所以要求银行报告任何可能涉及混币的交易。
有趣的是,政府并没有为这种报告设定一个最低金额门槛,也就是说,无论交易多小,只要涉及到混币,都需要被报告。然而,混币并不一定就是洗钱。因为所有的加密货币交易都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追踪,所以混币也可能只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
如果政府不设定一个报告的最低门槛,那么可能会出现很多加密货币用户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混币活动而被标记为可疑,这就会导致很多用户被银行拒之门外。这就像是之前银行客户被赶走的情况一样,只不过现在发生在了加密货币用户身上。
政府在过去已经多次改变过报告的门槛,比如说在70年代和95年的时候,政府都曾经根据公众的反馈提高了报告的门槛。所以,我觉得政府应该也可以为加密货币混币设置一个适当的报告门槛,这样就可以避免无辜的用户因为一些小额的混币交易而被标记为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