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近日,根据香港媒体的报道,香港警方在4月12日接到一名35岁男子的报案,说其在尖沙咀一家店铺内出售价值100万元(港币)的USDT后被骗。经过警方调查,拘捕了3名31岁至34岁之间的香港男子。

警方调查得知,行骗人通过向受害人展示面钞(实际为“冥府银行”发行的冥币,虽然也够虚拟的),显示自己的资金实力,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先让受害人把价值100万元的USDT转入行骗人的钱包地址,在确认收到虚拟货币后行骗人借机逃离。

这种看似简单粗暴近似抢夺(甚至抢劫)的行骗行为,无论是中国大陆还是香港、甚至是国外都屡见不鲜,是什么原因导致虚拟货币交易这么不安全呢?

 

虚拟货币交易为什么容易被骗?

从技术上说,基于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征,一旦转账完成很难通过类似中心化的金融机构进行数据回滚或撤回交易的操作;而且假没有转入地址持有人的身份信息的话,也很难通过司法救济的方式来挽回损失。

从司法实践中,在中国大陆地区虽然司法机关当下对于主流虚拟货币具有价值属性基本能达成一致,但是囿于长期以来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负面看法,对于因虚拟货币交易被骗、被盗、被抢等受害人的报案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不一定会积极受理,往往需要受害人多次往返或者聘请律师前往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相较而言,香港地区基于对于虚拟货币的高接受度,使得香港地区的虚拟货币交易明确地受到法律保护,在本文提到的案例中香港警方还专门向市民提出呼吁:“市民交易加密货币时,应选用口碑良好的找换店,亦要仔细检查钞票防伪特征,如有怀疑可致电警方防骗热线xxx”(源自:星岛网)

在现实中,行骗人较易得手的主要原因就是很多人刚接触虚拟货币不久,不了解虚拟货币交易中的“弯路”;此外,基于虚拟货币的技术特征进行行骗时,如果手段够隐蔽,事后很多受害人确实是很难挽回损失的。刘律在昨天的文章中(以案说法|使用伪造转账截图卖U,构成诈骗犯罪)列举了湖南省某地的一个判例,和本文中的案例刚好相反:行骗人是使用P图的方式假装自己将USDT转给了受害人,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USDT是否到账就把人民币转给了行骗人,事后才发现USDT的转账截图是伪造的,但此时行骗人早就逃之夭夭了。

 

虚拟货币交易中的“高危行为”

在我们平日的工作中有大量虚拟货币交易中的受害人通过微信、电话、直接拜访的方式来寻求律师帮助,通过和受害人的沟通,刘律师总结出以下几种在虚拟货币交易时具有较大法律风险的“高危行为”:

一是和线下陌生人交易时不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有些人会以保密、不方便等为由拒绝透漏个人信息,但往往这种交易极有可能收到脏钱或脏U;

二是不对线下交易过程录音录像。能取得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当然最好,如果对方拒绝录音录像则要慎重交易。在录音录像中要体现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钱包地址、钱款及虚拟货币来源合法的保证等内容;

三是交易价格不合理。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的交易往往是有问题的,要么是钱有问题、要么是币有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宁可不赚这笔钱,安全合规永远是第一位的;

四是线上交易方式有问题。我国目前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不允许境内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也不允许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对境内公民提供服务,但是境内公民主动去使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服务,对于境内公民来说是没有什么处罚的,但是投资风险自担。现在境外头部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基本上已经能够排除掉规模性的交易风险,但是仍然有人喜欢脱离交易所和未曾谋面的群里的网友、论坛上的“兄弟”进行交易,同时还使用Telegram等加密通信软件,这种方式的线上交易十有九骗,一定要慎之又慎。

此外,还有“丰富多彩”的不合规交易模式,刘律就不再一一赘述了。总之,虚拟货币交易有风险,甚至有时候损失一些财产都算是轻的,严重的时候人财两失、鸡飞蛋打(涉嫌犯罪),各位币圈的老司机和小白一定要紧绷合规的意识,多看看刘律的普法文章。

 

 

 

文章来源:刘正要律师